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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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县恩江镇老粮食局院内金谷园老办公用房 5年租赁权转让拍卖公告

受委托,永丰县恩江镇老粮食局院内金谷园老办公用房(原天艺艺术)5年租赁权转让于2023年7月28日上午10时在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举行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及起始价: (设保留价)

永丰县恩江镇老粮食局院内金谷园老办公用房(原天艺艺术)5年租赁权,所在楼层为:2-4/4,建筑面积约639.36m2。紧临恩江大道,周边有综合体帝王大厦、银行、集市、学校等,公共配套设施完善。

起始价:65982元/年,竞拍保证金:1.3万元

二、报名及保证金到账截至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7月27日17:00时止。

三、报名地点: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四、报名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

2、具有良好征信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价。查询记录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当日。

五、拍卖须知:

1、拍卖前注意事项

(1)有意竞拍人应在参加竞拍之前,自行对标的物的现状、质量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己的拍卖行为负责。如有出入,不增减成交价款。

(2)竞得人必须符合经营范围的要求,且不得随意改变和损坏现有的设施设备及破坏墙体。

(3)竞得人在租赁期间应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违反国家及当地政府相关政策及规定要求的经营项目。

(4)保证金:

有意竞拍者可自行到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网www.jahfpm.com 下载相关资料,并在2023年7月27日17时前竞拍保证金(不计利息)打入以下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为准)进账凭证需注明报名人姓名及交款用途:拍卖保证金。竞拍保证金缴入指定账户:户名: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吉安市农商银行青原支行,账号:183029121000951377

竞拍保证金到账后,竞拍人凭竞拍保证金进账凭证及报名时需提供的相关身份证明材料(三份)至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领取号牌方可取得竞拍资格。竞拍成交者,所缴竞拍保证金不转抵成交价款,凭委托方出具的证明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原渠道退还;竞拍未成交者,凭保证金进帐凭证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

六、成交后注意事项:

(1)成交后,竞得人(承租人)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与中介代理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

(2)成交后,竞得人一次性支付3000元的拍卖佣金。

(3)竞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租赁合同,同时付清第一年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贰万元(签订合同时予以缴交,租赁到期后无息退回)。租金缴入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永丰县支行, 银行账号:20336082500100000019641,账户名称:永丰县粮油购销总公司。拍卖成交后,竞得人租金按年缴纳。租赁经营期满后,转让方无偿收回标的物(含承租经营方承租经营期间添置的不可移动的设备设施及装饰装修),标的物重新面向社会公开拍租。竞得人租赁经营期满须在合同终止日无条件清场后移交给出让方,不得收取转让费,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和装饰装修。竞拍标的由出让方负责移交。签订合同后双方应按照合同条款执行。

(4)竞得人的租金为每年交一次,先交租后经营,不准拖延,否则转让方单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竞得人的违约责任。若竞得人未按时付清所有款项或未按时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其所缴纳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将标的物收回另行转让,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竞得人全部承担。

(5)承租方在承租期内,不得转租,如遇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求涉及大楼搬迁、拆除开发或其它相关情况,需要终止本合同时,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出让方安排,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只退还租赁资产因出租不足月份的租金。

(6)转让方按现状出租,承租人在装修和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房屋装饰、装修、自然或人为毁损造成的非主体结构及附属设施修缮、公共安全(含环保、卫生、消防)等责任和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原则上不得改变原有设施结构,如因营运需求要改变原有设施结构的,应事先取得出让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向消防等有关部门申报办理相关手续。租赁期满或解除、终止合同,按约定要求恢复原状的,承租方必须恢复原状;不要求恢复原状的,应保持装修原貌。承租方在合同期内增加的投入一律不得向出让方提出任何经济补偿。

(7)租赁期满或解除、终止合同,承租方对房屋已投入的办公桌椅、空调等可移动设备、器械可以拆除自行运走、处置,投入的固定装饰、修缮不得进行破坏性拆除。门窗、墙面、地面、屋顶、线路、水管等必须保持完好,无偿归出让方所有,且不得就此向出让方提出任何经济补偿或不经出让方同意予以拆除。

(8)承租人必须遵纪守法,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做到证照齐全,按时足额交清租金和缴付涉及承租物的有关税费(含物业管理费、水电公摊费、垃圾处置费、“门前三包”责任保证金等)。租赁期内所有债权债务均由承租人负责,所聘请的员工工资、社保等均与出让方无关。

七、联系方式

永丰县粮油购销总公司:    13979672000  陈先生

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0796-8112366

15779621055夏女士

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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