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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我公司向社会公开拍卖下列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详情见拍卖资料)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位于泰和县澄江大道南侧泛华俊苑小区大门右侧E7号店面(现宏通物流店),建筑面积约46.66 m2。建成时间:2008年。权证编号:泰房字第2011-126-7A。起拍价:5800元/ m2。竞买保证金:3万元。
二、拍卖时间:2024年2月20日(农历:正月十一)上午10:30时
地 点: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大厅(吉安市青原区火车站广场南路IU酒店六楼)
三、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拍卖会前一天在标的现场
四、报名截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2月19日17时止。在规定时间内竞买保证金到账就视为报名成功,取消现场报名环节。
五、报名须知:
1、有意竞买者,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于拍卖会当天10点前到本公司办理拍卖入场手续。
2、保证金缴纳:
有意竞买者可自行到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网www.jahfpm.com 下载相关资料,并在2024年2月19日17时前将拍卖保证金30000元(不计利息)转入以下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为准):户名: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吉安农商银行青原支行,账号:183029121000951377。进账凭证需注明报名人姓名及交款用途:拍卖保证金。
3、竞买保证金到账后,竞买人凭竞买保证金进账凭证于2024年2月20日8:30-10:00以及报名时需提供的相关身份证明材料(三份)至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领取号牌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4、佣金收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支付成交总额2%的拍卖佣金。
5、拍卖成交后,出让方配合买受人办理房屋不动产权登记过户手续。在办理房屋不动产权登记过户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支付。
六、退还保证金:竞买成交者,其竞买保证金不抵拍卖成交款,买受人按业主方要求付清所有成交款、拍卖佣金,并且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后,经业主方同意,2个工作日内原账号退回;未竞得者,如无违规行为,在拍卖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账号退回。
七、咨询电话:①13907066759刘先生
②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0796-8112366
13707966762刘先生 15779621055夏女士
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