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手机:13707966762

电话:0796-8112366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正气路附14号1号楼(豪城商务宾馆六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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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 卖 公 告

拍 卖 公 告

我公司将吉水县森林公安局依法扣押的阔叶树、松树等木材原木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详见拍卖资料):

一、拍卖标的概况:(设保留价)

阔叶树材积:60.1294m3;马尾松材积:27.448m3。按照吉水县林字【2016】12号木材指导价,阔叶树、松树的平均价为550元/m3。起拍价:48167.5元。竞买保证金:2万元。

二、拍卖时间及地点

2018年3月14日下午3 时在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大厅(地址:吉安市青原区正气路火车站进口豪城商务宾馆六楼)

三、标的展示事项

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3月13日17时止

展示地点:标的现场

四、报名事宜

1、有意竞买者可自行到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jahfpm.com下载相关资料,并在2018年3月13日16:00时前将竞标保证金2万元缴入指定帐户(户名: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账号:183029121000951377,开户行:吉安农商银行青原支行)。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资料费300元。个人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委托代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

2、办理竞买报名确认手续:缴款后,竞买人持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竞买报名确认手续(以报名时间截止前竞买保证金实际到账为准),领取拍卖资料。

3、竞买成交者,其保证金转抵等额成交款;未竞得者,如无违规行为,在拍卖会后三个工作日内凭缴款凭证、身份证到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退款手续(不计息)。

五、联系及咨询电话

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0796-8112366

刘先生:13707966762

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3月6日


竞 买 须 知

一、拍卖标的概况:(设保留价)

阔叶树材积:60.1294m3;马尾松材积:27.448m3。按照吉水县林字【2016】12号木材指导价,阔叶树、松树的平均价为550元/m3。起拍价:48167.5元。竞买保证金:2万元。

二、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公开举牌、密封制递价有底价拍卖方式进行,拍卖师视现场情况有权选择拍卖方式。

采取密封制递价拍卖,即委托方对拍卖标的设有保留价,竞标人根据标的情况自行填写,然后由工作人员收集递交给拍卖师,竞标人出价高且达保留价者为买受人。采取公开举牌有底价拍卖,即委托方对拍卖标的设有保留价,采取增价拍卖方式进行;如竞标人高应价未达保留价,该应价无效,不能成交。竞标人须在拍卖活动前办理入场手续,每个号牌进场人数不得超过二人。拍卖时,拍卖师有权对起拍价以上的加价幅度作调整,竞标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竞标人每次举号牌应价和加价即表示递增一档,竞标人口头出价并同时举号牌不受递增档次限制。出价高且由拍卖师宣布与之成交者为买受人。

三、竞买人(买受人)的权利和义务

1、提请竞标人注意:本次拍卖仅以拍卖标的的现状进行整体竞价,委托人和拍卖人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如与实际有出入以实际为准,不增减成交价额,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拍卖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标人在参加竞标活动前,有权了解拍卖标的的具体情况,并要求工作人员对相关问题做出解释,陪同现场察看,有偿获取相关资料。一旦进入拍卖会现场,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的一切情况,并对所有文本资料表示认同。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并向拍卖公司缴纳总成交款5%的佣金。

3、本次拍卖成交款不含相关税费(国税、地税、交易费)、采伐力资费(含劳务税)及各项生产经营管理费用。买受人须在林业局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方可上山从事采伐作业,否则视为无证采伐。

4、买受人应按采伐证规定的界址、面积、采伐量、采伐时效、采伐方式等进行合法生产,委托方确保采伐证四址界线内山场属于委托方所有,该界址内发生的产权纠纷由委托方负责处理。买受人如发生越界盗伐、滥伐等违法行为,委托方将对买受人处以罚款,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委托方不承担法律责任。造成委托方承担民事连带责任的,买受人应赔偿委托方所受损的经济损失。严禁采伐标的物内所有禁伐树种,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自伐区拨交之日起,该拍卖山场的活立木经营管理权为买受人,活立木的毁损、偷盗、防火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拒付成交款,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并罚收竞买保证金,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将拍卖标的再次拍卖,原买受人应向本公司支付一次拍卖中原买受人和委托人应向本公司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成交价不到原成交价的,由原买受人补足差额。

7、若因买受人在本次交易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而引起的纠纷或诉讼一切后果自负,与中介机构和鉴证方无关。

四、其他事项

1、本《竞买须知》和《拍卖规则》以拍卖会场宣布的为准。

2、本《竞买须知》与《拍卖规则》、《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各类相关合同文本都具有法律效力。

3、本须知如有未尽事宜,按《拍卖法》、《江西省森林转让条例》及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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