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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单位委托,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向社会公开拍卖以下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设保留价)
1号标的:苹果、小米、华为等手机108台。整体打包,起拍价:14328元。竞买保证金:2800元。(备注:手机型号及单台价格祥见明细清单)
2号标的:笔记本电脑壹台,三星牌NP-P428,起拍价:270元,竞买保证金:50元。
3号标的:电脑液晶显示器壹台,黑色,品牌为PHILIS,型号为328E9Q ,起拍价:720元,竞买保证金:100元。
二、咨询电话:13970618943梁主任
三、拍卖时间:2021年11月24日上午9:30时
四、拍卖地点: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大厅
五、参与竞买办理事项
1、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
2、竞买登记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3日17时止。
3、竞买登记办理地点: 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吉安市火车站车辆入口IU酒店六楼)
4、保证金:
有意竞买者可自行到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网www.jahfpm.com下载相关资料,并在2021年11月23日16:30时前将对应的参拍保证金(不计利息)打入以下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为准)。进账凭证需注明报名人姓名及交款用途:拍卖保证金。竞标保证金缴入指定账户:户名: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账号:183029121000951377,开户行:吉安农商银行青原支行。
竞买保证金到账后,竞买人凭竞买保证金进账凭证及报名时需提供的相关身份证明材料(三份)至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领取号牌方可取得竞买资格。竞买成交者,所缴竞买保证金不转抵成交价款,凭委托方移交手续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竞买未成交者,凭保证金进帐凭证及身份证明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保证金将在办理退还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5、竞买登记手续:个人竞买者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还应出具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竞买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六、预展、报名咨询电话:
遂川县公安局:13970618943梁主任
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0796-8112366
15779621055 夏女士
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1月16日
拍 卖 规 则
受单位委托,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其委托的物品进行公开拍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一、拍卖标的:(设保留价)
1号标的:苹果、小米、华为等手机108台。整体打包,起拍价:14328元。竞买保证金:2800元。(备注:手机型号及单台价格祥见明细清单)
2号标的:笔记本电脑壹台,三星牌NP-P428,起拍价:270元,竞买保证金:50元。
3号标的:电脑液晶显示器壹台,黑色,品牌为PHILIS,型号为328E9Q ,起拍价:720元,竞买保证金:100元。
二、拍卖会时间、地点:2021年11月24日上午9:30时,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大厅
三、参与竞买办理事项
1、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持合法有效证件,取得竞买号牌,方有资格参与竞拍。
2、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3日17时止
3、竞买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1)个人竞买者: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还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竞买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3)上述相关身份证明材料须提供三份;
4、领取号牌:竞买人在规定时间报名方可取得竞买资格进场参拍。竞买人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竞买号牌,不得借给其他人使用,因竞买人出借、遗失号牌致使他人使用的后果由报名人本人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四、拍品展示:
拍卖标的的质量和规格型号以展示现场的实物为准。拍卖人及委托人对拍卖标的物的状态、品质和任何瑕疵不作担保。本公司所提供的清单等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人不对本公司人员口头表述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有责任自行或委托专人了解拍卖标的状况,自主决定自己的应价价位,一旦应价即表明知晓并拍卖标的状况,并对自己的参拍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五、拍卖会进场:
1、拍卖会当天,竞买人凭竞买号牌进入拍卖厅。每块竞买号牌只允许进入1人。竞买人在拍卖会中途出入拍卖会场的,亦需凭竞买号牌进出。
2、拍卖人、委托人依法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更正拍品信息、撤除、撤回拍卖标的,并不受竞买人的追索。
3、本次拍卖为有保留价拍卖,如果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保留价,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人有权宣布不成交并停止该拍卖标的的拍卖。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进行。拍卖时,先由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及增价幅度,竞买人举起号牌表示应价,即表示接受此时的价位,不得撤回。当场上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三次确认再无人加价后,拍卖师落槌表示拍卖成交。
4、拍卖师有权调整增价幅度,有权对现场出价进行确认,在出现纠纷时对买受人进行确认。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六、拍卖佣金:成交后按成交价5%由买受人支付。佣金缴入帐户:户名: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吉安农商银行青原支行,账号:183029121000951377。
七、付款方式:买受人需在拍卖成交当日内,转账方式支付拍卖成交款及拍卖佣金等费用。成交款缴入帐户:户名:遂川县财政局 ,账号:14379101040011685,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遂川支行。(备注:遂川县公安局涉案物品拍卖款)
八、竞买人遵守场内秩序,不得阻扰其他人叫价竞买,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的拍卖工作,更不能有串价、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否则,拍卖人及拍卖师有权拒绝其参加竞买,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九、本次拍卖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制定。
十、参加本次拍卖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拍卖前的拍品说明内容知悉,并对本拍卖细则认可。
十一、本拍卖规则的解释权归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