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手机:13707966762

电话:0796-8112366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正气路附14号1号楼(豪城商务宾馆六楼)


当前位置:首页>>拍卖公告
原延期拍卖的废旧设备已定于7月8号上午重新拍卖公告如下

原延期拍卖的废旧设备已定于7月8号上午重新拍卖公告如下

 

受单位委托,我公司向社会公开拍卖以下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详情见拍卖资料)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装载机、钢轮振动压路机、沥青路面修补车、沥青摊铺机、冷铣刨机、灌缝机、叉车、路面切割机、平板夯、标线机、滑移装载机(配清扫收集器)、破碎机等废旧机器设备一批。规格、型号、数量等详见机器设备明细附表。

起拍价:67.805万元。竞买保证金:10万元。

二、拍卖时间:2022年7月8日上午9:30时

地 点: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大厅(吉安市青原区火车站车辆入口IU酒店六楼)

三、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7月7日。有意竞买者7月7日上午9时统一到现场看货品。联系人:13879618173夏女士。

四、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7月7日17点止。 

五、报名须知:

1、有意竞买者,个人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企业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委托代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

2、缴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请缴入指定账户(户名: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账号:183029121000951377,开户行:吉安农商银行青原支行)。

3、办理竞买报名确认手续:竞买人于2022年7月7日8:30-9:00持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竞买报名确认手续(以报名时间截止前竞买保证金实际到账为准)。

4、竞买成交者,其保证金转抵部分成交款;未竞得者,如无违规行为,在拍卖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账号退回(不计息)。

六、联系电话: 

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0796-8112366  

13707966762 刘先生

 附:机器设备明细表


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6月17日

WPS图片.jpg



 

竞 买 须 知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装载机、钢轮振动压路机、沥青路面修补车、沥青摊铺机、冷铣刨机、灌缝机、叉车、路面切割机、平板夯、标线机、滑移装载机(配清扫收集器)、破碎机等废旧机器设备一批。规格、型号、数量等详见机器设备明细附表。

起拍价:67.805万元。竞买保证金:10万元。

二、报名须知

1、有意竞买者,请于2022年7月7日17时前将竞买保证金缴入账户,户名: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账号:183029121000951377,开户行:吉安农商银行青原支行。

2、竞买人持保证金缴款凭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在拍卖会前到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大厅办理竞买报名手续(以报名时间截止前实际到账为准)。委托代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买成交者,其竞买保证金转抵部分成交款:竞买未成交者,如无违规行为,其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账号退回(不计息)。

三、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增价拍卖方式进行;拍卖时,拍卖师有权对起拍价以上的加价幅度作调整,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竞买人每次举号牌应价和加价即表示递增一档,竞买人口头出价并同时举号牌不受递增档次限制。出价高且由拍卖师宣布与之成交者为买受人。

四、本公司声明

本次拍卖标的的品质及数量以现状为准,若委托方在本次拍卖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一切后果由委托方自行承担,本公司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五、竞买人(买受人)的权利和义务

1、竞买人在参加竞买活动前,有权了解拍卖标的的具体情况,并要求工作人员对相关问题做出解释,陪同现场察看,有偿获取相关资料。一旦进入拍卖会现场,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的一切情况,并对所有文本资料表示认同。

2、竞买成功后,竞得人必须当场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上述文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竞得人拒不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被视为违约。拍卖人有权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本次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须在3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按成交总额5.0%支付。成交款和拍卖佣金缴入账号现场咨询。

4、拍卖成交后,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拒付成交款,拒签《拍卖成交确认书》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没收竞买保证金,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将该标的再行拍卖,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拍卖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5、拍卖成交后竞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由委托方移交拍卖标的物。

6、竞得人付清所有成交款后,十五日之内自行负责设备的拆卸、装运等清场工作,同时必须注意安全操作。在拆卸、装运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费用均由竞得人负责及承担。

7、若因竞买人在本次交易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而引起的纠纷或诉讼一切后果自负,与中介机构与鉴证方无关。

六、其他事项

1、本《竞买须知》以拍卖会场宣布的为准。

2、本《竞买须知》、《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各类相关合同文本都具有法律效力。

3、本公司保留对本《竞买须知》的解释权。

 

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6月17日


版权所有: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手机:13707966762 网站技术支持:江西华邦LOGO白色.png

备案号:ICP备16001214号-1